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22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17〕15号)和《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批复》(惠府办函[2017]108号)等文件精神,林雪丽等35位同志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为惠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林雪丽(女) 朱泽华(女) 方映彤(女) 林炜前(女) 朱泽霞(女)
蔡 欢(女) 陈晓彤(女) 胡温悦(女) 张 丹(女) 黄爱兰(女)
佘育程 詹洛开 高坚生 许海星 王彦军
周康生 林雁濠 方楚滨 陈晓彬 吴绵享
方培藩 方敏聪 周松武 陈锡鹏 张然希
朱毓凯 严宏辉 方伟斌 谢立弟 翁泰义
方奇亮 郑泽斌 黄锦海 方俊钦 陈健坪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公安局政工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9月22日至24日止
受理单位:惠来县公安局政工办
联系电话:0663-6681854
惠来县公安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