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是渭南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是渭南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基地和实验区。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为高新区三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工作人员、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聘计划
本次选调优秀工作人员20名,具体条件详见《渭南高新区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条件详见《渭南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选调和招聘条件
(一)选调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5.优秀工作人员应是经过设区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考试录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除教师外),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选调和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至2017年8月31日)的。
3.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报考。
4.在近年来渭南高新区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选调优秀工作人员中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三、选调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优秀工作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whnz.gov.cn)及省市相关媒体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5张二寸彩色照片。选调工作人员还需携带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考试录用的证明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和招聘过程。
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渭南高新区创业大厦217会议室。
(三)笔试
选调优秀工作人员的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工作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功底。
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常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字写作等方面的内容。
时间: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
地点:渭南高新区高新中学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和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10月19 日18:00前在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时间: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渭南高新区高新中学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结果以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0月23日18:00前在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有违法记录和影响选调或聘用的情况,将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选调和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补录。
(八)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任何反映的人员经渭南高新区选调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11月1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选调的优秀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选调和招聘的相关工作信息均以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whnz.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选调和招聘工作,统一在渭南高新区选调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高新区选调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5710432633
渭南高新区选调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