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桐庐县教育局组织和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桐庐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桐庐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9月28日-10月12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桐庐县教育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阶段:
10月16日,政策咨询。各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105办公室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0月17日,体检。当日上午7:00点,请申请人至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教师资格体检表及体检费用现金300元。(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写好个人信息及过往病史栏,并签名。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体检费用多退少补。)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考虑是否申请参加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孕妇等)。体检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会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
10月26日、27日,现场确认,接受申请。正常上班时间内各申请人到桐庐县教育局会议室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4.11月13日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示本次拟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
单。11月30日左右寄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请申请人及时浏览关注桐庐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
5.高中段教师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桐庐县教育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12月4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桐庐教育信息网“依法行政”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64218511。
桐庐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