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3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9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9月25日14:30-9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 http://www.cnyc.gov.cn/(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9月26日9:00-9月2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郓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9月29日17:00前及时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530-652270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10月26日9:00-10月28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7年9月27日 (9:00-11:30, 14:30-17:00)到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 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 上午 9:00—11:00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布。
(3)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同时交纳面试费,每人70元。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3、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果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6522709(县人社局)
郓城县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