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看见好多老师都开不到同意报考的证明 为什么教育局对老师就那么不公平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开到证明 老师现在真的成了弱势群体了 想改变下命运怎么就那么难 招考部门可不可以替老师考虑下???
回复:你好,选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公务员录用不能凌驾于任何有效的合同之上,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故选聘合同存续期间是不能被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