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含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从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中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计划5名。详见《2017年邵阳市林业局(含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参加市林业局办公室文秘遴选的和具有警察身份参加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遴选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不具有警察身份的人员参加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遴选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四)体检、体能测评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的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评。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体检合格后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依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人选。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程序报批后,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森林公安遴选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警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本次遴选所有信息均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 2017年邵阳市林业局(含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 2017年邵阳市林业局(含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林业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