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1号)文件精神,经考核合格,同意刘鑫等48位2013年“特岗教师”转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9日。
二、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有效公示期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或口头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以口头反映的,要说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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