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简章》规定,考察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和保密等相关纪律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弃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人员空缺,经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内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的不予递补。
现将考察体检阶段放弃及递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