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处《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英山县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在英山县或在英山县范围内学校工作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是2011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毕业生,申请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取得教师资格合格证才能认定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 10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 24:00(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26日—10月17日(有效工作日),在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一里沙路)确认。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历证明一份(直接从“学信网”上打印,须有《毕业证书》编号,否则学籍证明无效。)
④《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人)。
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信息填好后直接从网上下载后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⑦《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或村委会鉴定并盖章。
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须经英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体检表表格见附件,打印时正反打印。
⑨ 申请人须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片(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板),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办证时用)。
请申请人携带以上资料(四种证件、三类表格、一类证明)到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一里沙路)现场确认。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顺序整理好。
(三)领取证书。请随时关注“英山教育信息网”上通知或咨询电话:7065038。领证地点: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一里沙路)
四、相关注意事项
请详细阅读英山教育信息网《关于2017年秋教师资格认定通告》并且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
1.《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必须下载在通告中所附的正规表格。
2.普通话发证单位一律按《普通话证上的公章填写》如:“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3.简历一定要填写到当前,结束时间必须填“至今”。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5.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性强,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你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现场确认时间是指工作日上班时间。
英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认定表.rar
1、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2、湖北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
3、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