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肇庆市鼎湖区集中招聘政府雇员58人公告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9月25日至2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集中举办一次2017年鼎湖区机关单位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鼎湖区25个机关单位42个岗位共招聘58名政府雇员(详见《鼎湖区2017年集中公开招聘机关单位政府雇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所有报考者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并出具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单位工作经历应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作依据,岗位工作经历以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作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天(即2017年9月25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次招聘于笔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并自行在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鼎湖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7年9月25日至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鼎湖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鼎湖区干部学校(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万福路13号,在端州市区可乘3路、201路、202路公交车到万福路东站)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先行准备好复印件),无需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8日(星期日)下午3:00—4:30。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审核。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测评等方法进行(区检察院009、010、011三岗位面试内容含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具体面试事项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网上公告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4.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及初次聘期期限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雇员的思想工作表现,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