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安排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凤凰办事处工作人员36名,其中综合办公室3名,纪检监察办公室2名,重大项目攻坚办公室3名,政法办公室信访维稳7名,企业服务中心3名,市政管理服务中心5名,社区网格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所有岗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重大项目攻坚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文秘类、法律、工程建设类专业;有综合材料撰写经验,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男性;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
2、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③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法律专业;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男性;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
3、政法办公室信访维稳工作人员7名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③男性;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法律专业;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
4、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相关专业;
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考虑。
5、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建设类专业;
②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③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文字材料撰写能力者,男性优先考虑。
6、社区网格工作人员13名,从事社区一线网格巡查工作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③男性;
考虑到网格巡查实际情况,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8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4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
⑥承诺书(附件4);
⑦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打包发送至szgmjf@sohu.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姓名)应聘凤凰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资料”;
②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③报名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19352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5-23193373。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承诺书.doc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