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景德镇市委政研室面向全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研室正科(含)以下职位1个,从事文稿起草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市区(市、县、区)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经济学或农学;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0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盖章后交到市委政研室秘书科(电话:822863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若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试用
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遴选计划2:1的比例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五)调动
试用期满,由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 系 人:余乐晟(13979883586)、江凌燕(15179897098)
监督电话:8223086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研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