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2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5.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学校收取报名费40元/人,用于考试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名费交与工作人员。
(四)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山东交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到岗位汇总表岗位对应电子邮箱及人事处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姓名+应聘单位(部门)+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报名的人事代理应聘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将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信息于2017年9月25日之前报学校人事处。学校于2017年9月26日前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日期前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详细事宜可咨询财务处。
财务处:董老师,0531-80687057;
人事处:张老师, 0531-80683959。
山东交通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