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会〔2007〕22号)之规定,现将我县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对象
凡在2012年4月30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组织实施部门
按照“谁发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工作。我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
三、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时间
1.继续教育时间201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2.注册登记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元月31日。
四、继续教育内容
以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基础规范、财务管理、财务制度、会计实务学习为主。
五、继续教育开展方式
以自愿为原则,培训形式主要有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
(一)网络远程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到发证机关购买中华会计网校学习卡,自行上网学习、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注册。
(二)面授培训
1.参加培训点培训:参加州财政局认定的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方能注册。
2.单位组织培训:单位、部门统一组织,经州财政局认定培训方案,成绩合格方能注册。
3.根据《巍山县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并报经大理州财政局同意,巍山县2012年会计继续教育由大理州财贸学校承办,参训人员需成绩合格方能注册。
4.各单位请于2012年7月25日前将本单位应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巍山县财政局会计股(含电子档、表样附后)。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凡参加注册登记人员已取得相关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持相关证件到各注册机构填写《大理州职称(执业)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2.根据省、州财政部门的要求,会计人员连续两次不进行注册登记者,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通告,并重新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财政部门有权收回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办理继续教育抵免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人员可以办理本年度继续教育抵免,即不参加2012年继续教育,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发证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1)在2011、2012年度内参加财务会计类(财务会计类指以下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下同)自考、函授学习的入学通知书,并取得财务会计类科目合格成绩通知单或者毕业证书(均为原件)。
(2)2011、2012年度参加本单位、本部门组织的财务会计类培训(报财政部门备案并经财政部门认可)并取得培训合格成绩。
(3)2011、2012年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全科合格成绩或者单科合格成绩者。
2012年度符合抵免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可在2013年1月31日前到发证机关补办,过期不予补办。
4.未能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须在补齐后方能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
5.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一项重要途径,希望全县广大会计人员积极接受继续教育,以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履行会计工作职责。咨询(联系)电话: 巍山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6122874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