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13名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详见《汕尾市社保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外,需要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详见《汕尾市社保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如在县(市、区)、镇(街道)工作的,基层工作须满3年(2014年2月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及任职回避规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00至2017年9月17日16:00。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选调条件要求,填报好《汕尾市社保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须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的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7年9月22日9:00至2017年9月25日16: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文字写作能力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资格审核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调动及任用
经考察合格,决定拟选调人选,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安排相应职位。
三、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60-337661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