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心重视乡镇事业站所负责人,激励干部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想事谋事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干事成事上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拟设街道)事业站所竞争性公开选拔5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范围
湘阴县各乡镇(拟设街道),未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负责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任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含乡镇区划调整前任乡镇事业单位的负责人)3年以上(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具有全额事业编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设县委组织部干部办。
2、报名资料要求。推荐报名时,需提交推荐对象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任职文件复印件等。
三、基本程序和步骤
1、组织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由其所在乡镇(拟设街道)党(工)委根据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对报名人选签署组织意见。乡镇(拟设街道)党(工)委要对推荐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乡镇(拟设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在推荐报名表上签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选任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个人事项报告。推荐报名者需同时填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推荐单位要负责对推荐对象填报的个人事项报告内容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核查。
3、资格复核。县委组织部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全过程。通过复核的人员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7:1进入笔试。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竞职演讲答辩程序人选。
5、演讲答辩。召开竞职演讲民主推荐大会,分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两个程序,每个程序时间为5分钟。竞职演讲内容主要是介绍个人情况、主要特点以及对拟任职位的认识、打算和态度等。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现场公布民主推荐得票结果。按照笔试成绩40%和现场民主推荐得票成绩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8名作为进入组织考察程序人选。如出现并列名次,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主要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实地查看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7、研究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6名拟任人选,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5名人选。
8、公示备案。将县委常委会确定的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未发现影响任职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公开选拔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湘阴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咨询2115659。
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