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专业人员担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岗位
(一)招聘人员范围:面向全社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国有企业财务总监(4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新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招聘岗位》(附件1)。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cjbgs@szgm.gov.cn,并请电话确认邮件收悉(电话:88212032,联系人:张小姐、李先生)。
(二)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9月8日。
(三)报名资料
应聘者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2.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业绩成果资料以及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任人选等程序进行。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