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多种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解决执勤力量不足,市政府决定,补充3名专职消防员,从退役士兵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选拔高素质的消防人员,推动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档升级。招聘工作由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实行亲属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3人,消防队员2人,驾驶员1人。
三村镇、八岔乡专职消防队各招聘1名消防队员,街津口乡消防队招聘1名驾驶员。
三、资格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适应消防岗位工作需求。
3、同江户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消防队员从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和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聘(净身高170cm以上)。
5、驾驶员从退役士兵及高中(含高中)以上毕业生中招聘,要求具有汽车驾驶b证或a2证及以上者,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6、本人必须认可组织对其工作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在职人员及在读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在同江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9月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招聘方案在同江市公共就业信息网公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2日。接待工作由人社局、消防队组织安排,地点设在环保大厦五楼,主要负责报名及有关问题的咨询、答复及资格初审等工作。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及驾驶证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照片正面需带姓名)。报名同时由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按招聘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发现虚假学历及其它伪造证件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手续。报名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缩减报考岗位。联系电话:0454-2927205。此次招聘人员免收报名费,所需考务费由财政支付。
3、考试
消防员考试为100分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出题、阅卷及面试评委人员临时确定,实行全封闭管理。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时对外公布,地点在人事局一楼大厅。
笔试成绩试卷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消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数额与报名人员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进行技能测试(不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合格后按照1:1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相同人员参加考核及体检,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驾驶员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与体检人员。如果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与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考核
考核由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应录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有无劣迹等事项。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
7、聘用及待遇
人员确定后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6个月(培训期包含在试用期内)。培训期满,正式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五年内不得调离乡镇消防队,如有特殊情况辞职需要经乡镇政府、消防大队同意,主管市长签批同意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工资参照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拔付。合同期内由用人乡镇缴纳相关保险,合同期满,经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同江市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