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处,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3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1月11日 | 0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11月12日 | 0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三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五、报名安排、准考证打印及考区设置
(一)报名方式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9月6日16∶00。
现场审核时间: 2017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4日9∶00—9月11日16∶00。
(三)具体报名安排:
报考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报考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报考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报考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大学历学位审核力度,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现场查询(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中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1科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明确说明该报考人员已经我单位审核通过,相关年限、工作经历等真实有效,无虚报虚假行为并附加审核或盖章人员本人签名)。
6.为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在网上填报时,本人所在单位名称原则上必须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市直: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38号窗口(威海市胶州路7号),联系电话:0631—5205361。
环翠区: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杏花西街1号406室),联系电话:0631-5224845。
文登区:文登区考试培训中心(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913室),联系电话:0631-8981706。
荣成市: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荣成市府西路178号1楼7号窗口),联系电话:0631-7561527。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乳山市中苑街14号北栋1楼),联系电话:0631-6651690。
高区:高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东附楼一楼6号窗口),联系电话:0631-5626013。
经区:经区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考试科(青岛中路108-1号,经区政务服务大厅11号窗口),联系电话:0631-5985715。
临港区: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东路1号临港区管委大楼6楼616室),联系电话:0631-5581881。
各区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五)初次报考人员可于9月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六)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七)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9∶05。
(八)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滨州、德州、临沂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防范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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