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鹿城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 8月23日起到2017年 8月31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88262806 。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