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期招聘报名未能达到《龙门农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规定1:3的比例要求,经医院申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重新招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5人,其中中医1人,检验1人,药学1人,执业护士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中医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⑵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药剂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药剂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临床药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⑵具有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临床药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检验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检验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临床检验或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⑵具有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检验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护理专业招聘条件:具有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相关资格条件解释: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 1987年1月1日 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 1977年1月1日 以后出生,以第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在农场电视台及龙门信息港(http://lm.bafj.cn)发布。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2.报名地点:龙门农场人社科,咨询电话0456-6417010 联系人: 邱金鹏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人员无法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提供学籍)、身份证、户口薄、资格证、职称证、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应聘岗位。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薄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2)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协议并加盖院校公章,招聘录取后2017年 8月31日 之前没有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被录取资格。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卫生部门负责审核执业资格及其他限定条件,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及是否存在劣迹行为等。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
(三)笔试、面试。由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值均为100分;面试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出场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延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公示。经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录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lm.bafj.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相关事宜
(一)受聘人员试用期 6个月,执行月工资1500元。
(二)试用期满结束后无违纪违规现象的,按照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名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未入名册前执行月工资1500元。
(三)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从聘用之日起连续两次未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四)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合同,不再录用。
(五)录用后未入名册前签订劳动合同,入名册后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农场承担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
六、组织领导
农场成立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组 长:刘建胜 王文富
副组长:叶晓春 黄兆强 王存奎
成 员:姜 丽 谷山威 邵淑娟 魏传杰 孟宪池
韩 峰 李咏霞 周海东 李长海 吴福建
七、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6-6417187(纪委)。
八、本公告由龙门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龙门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