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2014]63号的有关规定,原桦南县《桦南县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的条款取消,特此公告。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