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按照公告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规定时间(13:1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考场候考室(抽签室)报到。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对违规携带或使用上述设备的,取消面试资格及面试成绩。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报到后,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室号及面试序号,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六、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
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或副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八、面试室内不提供纸和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后带齐随身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