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充沛精力和良好素质,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进行交流;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uangj69@mail.sysu.edu.cn。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聘用及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学校合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年龄计算至2017年8月25日。
(四)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0-84115830
咨询邮箱:huangj69@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