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招考办职业学校招生第二阶段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日前结束,共录取考生3543人,录取率89.51%,其中高等师范专科征集计划14人,录取10人;普职融通班征集计划34人,录取18人;五年制高职征集计划494人,录取201人;三二连读高职征集计划1385人,录取735人;中职技校征集计划8792人,录取2579人。
今年我市高等师范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00分,普职融通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0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80分。
考生8月11日可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查询第二阶段投档结果。
根据《2017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7〕13号)文件规定,第一阶段已经投档满额的,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第一阶段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一阶段未投档满额的,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如果招生学校有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也不能低于学校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
第二阶段征集志愿阶段投档结束后,尚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文件规定做好第三阶段招生工作。招生学校可采取适当形式做好招生宣传,积极组织生源,于8月11日至18日自行组织第三阶段录取。
尚未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实际情况,直接到有缺额计划的学校报名。第三阶段招生相关报名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联系咨询。
8月11日至18日进行的职业学校第三阶段招生,采取未被录取考生直接到有缺额招生计划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在录取系统中为考生办理录取操作的方式进行。考生不要再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找考生网报入口。
8月11日至13日,第二阶段录取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到。放弃报到考生须于8月13日前到招生学校办理退档手续。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41号)文件规定,放弃报到的考生须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或其他证据资料”,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由招生院校办理退档手续。退档手续须于8月13日前办理完毕。
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在招生过程中,考生应提高警惕,自行保管好身份证号、考试号、学籍号等与招生有关的各类个人基本信息,以防被恶意利用。如遇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招生录取中产生问题,考生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置。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