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审计局审计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协助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我区编外合同之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海人社发〔2015〕32号文件相关规定,在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官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及相关考试要求。
二、招聘人数:4人以内。
具体岗位:协助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政历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三)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审计、财务、会计、财税、法学类专业毕业。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中级技能资格或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5日后出生)。
(六)取得C1类以上驾驶证、广州市户籍优先考虑。
此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待遇按区批复我局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标准规定执行,其中1名9万元/年,3名6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08月17日-2017年8月23日,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公告通知附件中下载并填报(一式两份)、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三)报名地址:请亲临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3楼,联系人:陶女士,电话:020-34373113
(四)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其中复印件需采用A4纸。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一)笔试内容包括审计、会计、财政类综合知识,日常行政能力内容和审计工作内容。
(二)面试内容及考官由海珠区审计局确定。
七、体检和政审
(一)对考试入围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
通过体检、政审的拟录用人选,将会在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官网进行公示,为期3天,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者,可通过指定途径进行反映。公示期间被反映实存在影响录用情况的人员,经过海珠区审计局核实将不予录用。
由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者存在影响录用情况被否决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海珠区审计局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或放弃招录。
九、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海珠区审计局签订劳动合同。
十、用工方式
(一)被录用人员将与海珠区审计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需在试用期内,向海珠区审计局提供报考协审员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如无法提供或出现其他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该人员。
海珠区审计局联系人:陶女士,电话:34373113、13724884050
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