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和《关于下达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日编〔2017〕2号)精神,现将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东港区、五莲县、莒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现有在编教学人员。
(二)遴选职位
按视障、听障两大专业方向遴选,视障专业方向5人,听障专业方向15人。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从事盲教学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5.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工龄少于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担任特殊教育学科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材料
(1)从日照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rzjy.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诚信承诺书》2份(详见附件2)。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条件审查
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两个环节。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的方式,分视障、听障两个专业组进行,主要测试履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含特殊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先进行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面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组织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总成绩,分专业组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同职位人选中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度和是否存在回避情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视情节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要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对考察工作负责。
体检在公开遴选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人选与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确定初步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经公示没有影响遴选问题的,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遴选职位情况,按该校岗位设置情况、教师聘用期限、总成绩等综合研究确定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退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职级安排适当工作。根据相关要求,遴选工作不涉及家属调动问题。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66271
日照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772602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