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
4.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6.岗位:司法辅助人员
7.学历: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法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文秘、司法助理;
8.佛山市户籍优先;
9.电脑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10.聘用后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23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人才网(网址:www.ujob.com.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和《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fszjrmfy@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汉字录入考试,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汉字录入考试
具体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2.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汉字录入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暂按佛府办[2015]30号文规定的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待省对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明确后,则按新规定予以调整。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57-82630528。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fshrss.gov.cn)、佛山人才网(www.ujob.com.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