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挂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牌子)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土地供应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评估、收缴、催缴、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基准房价、课税评估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土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土地市场和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性研究和估价行业管理工作。
中心具体工作内容:
一、基础性工作,包括:组织广州市公开出让土地的市场价格评估、拟订出让方案;负责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基准房价的更新工作;负责广州市标准宗地地价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土地市场调查、分析以及相关政策调研工作。
二、土地供应工作,包括:办理土地有偿或划拨使用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工作;办理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调整工作。
三、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收缴及统计工作;追缴历年欠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竣工监管工作。
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个职位、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3名(非领导职务)。
二、选调范围
面向广东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体职位的选调范围详见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具有法学专业国家统招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代码:B030101)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4. 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职级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委托专业测评机构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报名系统处理。
2.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2日至9月5日。
3.报考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报名环节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后,报考人员在2017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行政法律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第15个工作日内,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资格审核
①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按照选调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拟选调人数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у=3χ(其中,χ代表拟选调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面试对象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对象人数不足1:3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②资格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提交材料包括: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以上材料由参加资格审核人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为论述题,面试测试面试人员对当前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综合判读分析能力、口头表述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即时计出并通知考生本人。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第二天组织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成效,现实表现,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单位需求,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天。公示中发现有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商调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020-833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