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是深圳市科创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现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会计岗位1名,详见《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一)。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7)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8)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9)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含直属单位)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只接受EMS,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003室,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廖小姐,邮政编码:518031,电话:83699112)。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见附件二);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审批(备案)表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人事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我中心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名人员达不到比例人数的,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和组织考察。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
经我中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699112。
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2017年8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