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加快推进社区治理工作进程。现面向珠海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16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2.招聘名额:16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告资格条件
1.珠海市户籍居民。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日)。
3.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社会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各级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考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①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7日下午5:00(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④报名提交材料:
a.《珠海高新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照片)、报名信息确认表。
b.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为与原件大小一致的扫描件,不合符要求的报名材料不予接受)。
c. 所有报考资料需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gxqsgzp@163.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张三”,投递截止日期:2017年8月17日17:00(收到邮件时间)。
d.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复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复查或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⑤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
①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
审查需提交资料:报名表(附照片、本人签名确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②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依“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4. 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高新区社区工作局组织入职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驻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6-3629963、362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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