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材料撰写岗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含当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050。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7年7月31日。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我局另行研究决定。
八、用人模式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安排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办公室咨询电话:28333050;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7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