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淄博高新区招聘人事代理小学教师、特教教师、幼儿教师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予以公告。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小学、特教教师最低合格分数线为24分,幼儿教师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各学科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于2017年8月10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幼儿教师专科学历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行为证明交至高新区地方事业局506室(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以上证件均提交原件。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0533-234181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