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队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退伍军人、待业青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事实;热爱城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经常性加班、到村(社区)开展工作,工作日需居住在本镇;
3、男性优先,年龄18至35周岁;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受过治安拘留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2017年8月3日起在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 15:00—17:3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可在报考期限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到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主楼二楼组织办报名,按要求填写《潼侨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可自行下载《潼侨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与上述需要审核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组织室邮箱:tqzzzgz@163.com。
4、资格审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内容: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考核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3(若报名人数较少,则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择优聘用,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由镇城管大队和组织办组织安排。
(三)公示
经审查及考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镇纪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52-3202788
(四)聘用
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宜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镇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解释。
联系人:陈 煜,联系电话:0752-3791662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