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具有“江北水城”美称的山东省聊城市。聊城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穿流而过,京九铁路、胶济邯铁路及济馆高速在此交汇,是横跨冀鲁豫三省的最大交通物流枢纽。学校占地近3000亩,现设有25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聊城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聊城大学网站(http:/www.lc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等;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面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668、8239958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人事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聊城大学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