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招考办职业学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工作于日前结束,共录取考生23241人,录取率74.16%,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提前批计划736人,录取736人;高等师范专科招生计划468人,录取468人;普职融通班计划270人,录取290人(按照【青教通字〔2017〕23号】文件规定,各校中职专业可根据本校情况设置投档录取比例);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1146人,录取870人;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7220人,录取6934人;中职技校招生计划21498人,录取13943人。
今年我市高等师范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00分,普职融通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0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80分。
根据《2017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7〕13号)文件规定,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新生应于7月29日至31日到招生学校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考生应直接向招生学校联系。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41号)文件规定,放弃报到的考生须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或其他证据资料”,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由招生院校办理退档手续,第一阶段招生投档考生的退档手续须于7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只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包括已完成办理退档手续的考生),才能够参加8月6日至7日第二阶段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第二阶段招生录取时,按照考生8月6日至7日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的第二阶段招生志愿为准,之前填报的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已经无效,在其他网站填报的志愿无效。
根据《2017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7〕13号)文件规定,第一阶段已经录取满额的,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第一阶段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一阶段未录取满额的,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如果招生学校有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也不能低于学校有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
有缺额招生计划并需要面试的招生学校于8月1日至3日期间组织第二次面试,第二阶段拟报考有面试要求学校的考生,应提前向报考学校了解第二次面试有关事宜。
市招考办将于8月6日9:00在“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qdzk.gov.cn)公布第二阶段缺额招生计划。
考生于8月6日9:00至8月7日17:0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填报第二阶段招生志愿。
8月11日,考生可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询第二阶段投档结果。8月11日至13日,第二阶段录取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到,放弃报到考生应于8月13日前联系招生学校办理退档手续,具体手续与第一阶段招生放弃报到考生相同。
第二阶段仍未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于8月11日至18日自行组织第三阶段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联系相应学校报名。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