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我市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青岛大学联合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本次公共管理硕士(MPA)班由青岛大学研究生院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办,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和日照光华教育培训学校承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青岛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招生宣传、考试报名和录取等相关工作,日照光华教育培训学校协助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日照教学点教学培养相关工作,并在考前报名、考前辅导、教学管理、论文答辩、学位证书取得等环节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二、报考规定
见《2012年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详情点击:www.rzrsrc.com www.rzrc.gov.cn mpa.qdu.edu.cn
三、组织报名
参加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2012年10月份考试,可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须于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的考生(2013年1月份考试,可获得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可提前预报名。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需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部或日照光华教育培训学校报名,也可通过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路128号)、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日照光华教育培训学校
咨询电话: 0633-8788197(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633-2190001(日照光华教育培训学校)
四、教学安排
本次公共管理硕士(MPA)班在我市招生20人以上,可设立日照教学点;达不到开班人数要求,录取学员需到青岛大学校本部学习。
五、其它事项
学员所在部门、单位可根据日财行〔2006〕14号文件规定给予报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