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历城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历城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岗位学科一致;
5. 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历城区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不能应聘本次招聘;2017年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拟聘用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25名事业编制教师,由历城区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统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9:00 — 8月4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3日11:00 — 8月5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17年8月3日11:00 — 8月5日24:00登录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笔试考试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8月9日9:00 — 8月10日24: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后续环节的考试费不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历城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及时现场缴纳。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减免考试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7条。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因定向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同学校的普通招聘计划,即华山街道小学语文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语文A二组岗位,华山街道小学数学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数学A二组岗位。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应聘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没有两证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可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查询。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及其笔试成绩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电话或实地咨询过程中的表现亦列入资格审查范围)。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中第8条。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及其考试总成绩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人社局、教育局批准,可从本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递补人选。
八、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应聘人员按照本学科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应聘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
九、聘用
应聘人员确定工作单位后,由工作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同学科招聘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现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58768715 58768716 (公布简章后的工作日开通: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十二、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如果该网站出现网络故障,本次招聘相应公告将在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询。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