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工作,确保在2017年实现“应入尽入”、“应建尽建”的总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管理的意见》(新政办发[2010]16号)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双语幼儿园有关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2]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双语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经新源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新源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2017年新源县农村双语幼儿园200名保育员、80名保安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数量:保育员200名、保安8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保育工作,对孩子有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本职工作;
2、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身体健康;
3、有特长者(舞蹈、美术、音乐、卫生保健等)、有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工作经验或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幼教相关荣誉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同等条件下,幼儿园所在地的应聘者优先聘用。
5、具备一定水平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口语表达能力。
三、学历及年龄要求:
1、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2、性别及年龄要求:
保育员要求应聘者为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1999年8月30日以前出生)。
保安要求应聘者为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1999年8月30日以前出生)
四、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新源县农村双语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及保安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体检、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新源零距离、新源县政府网(http://www. xinyuan.gov.cn)
(五)政审和体检
1、政审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9日);
政审不合格者岗位出现的空缺,由新源县教育局核准后,从该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选拔条件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17年8月10日,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新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新源县教育局报到,新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新源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新源县教育局核准后,从该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选拔条件依次递补。体检及要求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政审、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实行定额工资制,保育员月薪1000元,保安月薪1500元,保育员和保安都由单位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大病医疗社保金。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经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合格者,将作为续聘的依据。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3、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可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产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县纪检监察和人社、教育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新源县纪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局:0999-5020308 0999-5020262(咨询电话)
新源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