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艺术类第四批次(高职<专科>)录取工作于7月27日正式拉开帷幕,预计8月3日结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第四批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等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表:
模块 | 艺术类第四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
模块一 | 375.45 |
模块二 | 550.87 |
模块三 | 507.94 |
模块四 | 480.25 |
模块五 | 531.99 |
模块七 | 405.22 |
模块八 | 429.90 |
(模块六无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按照省招委划定的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各模块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科均为160分。
艺术类第四批次(高职<专科>)预计8月2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院校名单预计于8月2日上午在省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专业课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分达艺术类第四批次(高职<专科>)相应模块控制线的考生可于8月2日10:00-16:00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填报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