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1.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所在考场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由监考人员验证后入场,对号入座。然后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检查、核对。
2.应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试不使用答题卡,请考生必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小抄、手机、MP3等各种信息储存工具、包、袋或其它不许带入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任何物品。
4.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应考人员只能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准在试卷上作其它任何标记。
5.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有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7.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要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