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有关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41号)和德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德州市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德招考办字 [2017]2号)精神,我市2017年度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第一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第二、三阶段的录取工作将陆续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努力为职业院校招生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从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职业院校的招生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到位。特别要加大协调做好有关招生政策宣传、生源发动、招生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努力为我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生源发动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和有关招生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切实做好职业院校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社会、考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以及高职教育最新改革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要重点面向农村和基层学校,将招生计划宣传到所有中学和考生,争取让所有考生清楚明白相关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源发动工作,引导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职业院校。
三、严格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招考部门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规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按要求切实做好下一阶段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志愿填报指导、信息录入汇总等工作。招考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权,决不允许擅自更改考生报考志愿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考生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管,通过严格工作权限、专人管理、加强监督等措施,严防信息泄露及考生志愿被非法篡改。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咨询答疑等工作。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接待来人来访,接听咨询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后续阶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按德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德州市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德招考办字 [2017]2号)执行。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