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东源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东源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是东源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听障部、智障部康复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承办0-6岁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教育指导工作;宣传普及0-6岁残疾儿童预防和康复知识,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负责组织上门服务及其他类别残疾儿童筛查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职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资格条件 | 岗位要求 | 其他 要求 |
东源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 (九级) | 1人 | 主要负责康复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及0-6岁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 | 本科学历, 汉语言文学专业(B050101) | 具有聋儿或智障康复专业技术上岗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二年以上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 河源市户籍; |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日期为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 8月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4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东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大楼703房
联系电话:872626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范围
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相关工作委托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人民政府或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面试人数确定。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办法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工作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组织面试。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2-8726296;
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8808983。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其它
本方案由东源县残疾人联合负责解释。
东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