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6号)文件精神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通过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7月14日至7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实名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
招办电话:025-58731378(办公电话)或58731044(录取现场)
招办传真:025-58731047(录取现场)
招办邮箱:zsb@nu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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