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渝北区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渝北区本次公招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报考本次重庆市渝北区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所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2017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审查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号,渝北区空港新城小学对面)
四、审查所需要件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4)教师资格证书(证明);
(5)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
(6)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7)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8)《渝北区2017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往届毕业生须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学校加盖公章,在报名系统中打印)一份;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注:请自行预留复印件以备考察环节需要)。①学校在编教师应提供所在学校及所在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②区县政府部门或乡镇在编事业人员应提供所在事业单位、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③特别提醒: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现工作单位”一栏填“无”的,必须在承诺书中特别注明“本人现无工作单位”。如本人隐瞒“现工作单位”,属于不诚信报考,在公招后续环节一经发现,将受到取消聘用等处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10)本次考试除音、体、美、信息技术、中职专业学科外,其他学科要求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专业为师范类),如本人毕业证上不能反映本科阶段专业为师范类的,需提供加盖本科毕业院校公章的本科阶段课程成绩表复印件。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