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5日。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从“网上报名”栏目中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新考生审核通过后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老考生无需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31日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31日、8月1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4日(目前农行卡不支持网上支付)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新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事盖章);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各审核点地址:
审核点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审核时间 | 电话 |
无锡市区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40—41号窗口前 | 9:00-11:30 14:00-16:30 | 85740575 |
江阴市 | 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 君巫路100号1号楼多媒体教室 | 8:30—11:15 14:00—16:30 | 86860421 |
宜兴市 | 宜兴市人社局 | 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 8:30-11:15 14:00-16:30 | 87952891 |
锡山区 | 锡山区人社局 | 二泉中路139号709室 | 9:00—11:30 14:00—16:30 | 88703240 |
惠山区 | 惠山区人社局 | 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7512办公室 | 9:00—11:30 14:00—16:30 | 83598171 |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各审核点应认真审核材料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应于8月4日前将新考生报名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wxkszx/FMSFee/CheckOut.aspx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8月24日。发票将于9月8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9月4日-8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四)有关报名注册、报名信息修改的办法请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
(五)10月6日至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考生可向凤凰国际书城(南京市湖南路1号)联系订购。(征订单样式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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