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根据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实际需要,我校决定现面向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学校现在临海和椒江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752亩,总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90万册,数字资源总量4.4T,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3亿元,校园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300人,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0%。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开设4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优势专业9个,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各级各类平台10多个,是浙江省十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30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英国、德国、韩国、新西兰、瑞典等10多个国家的近20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下: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2017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完整填写《台州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和自制的个人简历,并提供支撑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1、身份证;2、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科研(教学)成果;5、获奖证书(证明);6、科研(教学)项目立项;7、结题证书;8、其它能反映个人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将《台州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和支撑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tzxyzp@163.com。应聘电子邮件主题应写明“应聘小学(幼儿园)课程教学论教师”。
(三)初审
台州学院人事处按照“聘任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台州学院人事处组建专家组对应聘者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量化评分;
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告之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的方式为面试。面试的主要形式为试讲(面向小学教育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生)+论文答辩。
最终成绩由初审量化评分(40%)和面试成绩(60%)构成。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时在我校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层次提供相关待遇。
1.对于引进台州市内的教师,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分别给予5万、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对于引进台州市外的教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如下: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行政楼236人事处办公室(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魏老师
E-mail:rsc@tzc.edu.cn
台州学院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