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第二批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科或种子科科员1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应具有全日制土壤与农业化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茶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等本科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要求男性,科员职务(含正股、副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
2、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可携带资料现场报名,或以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8月1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资料:①《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近期同底板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和照片电子版请发至hz2102965@126.com邮箱);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各1份;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任免材料复印件各1份;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见附件3)。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由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联系方式:惠州市下埔西堤路26号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邮编:516003,联系人:何造环、罗跃红,联系电话:0752-2111292、2102965。
(二)资格审查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知其考试时间和地点。初审通过人员于面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方式、评委组按有关规定设置。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经公开选调程序一时未确定合适人选,则暂时空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党组研究同意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且向工作单位进行通报。
(二)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请留意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网站公告栏(http://njtg.huizhou.gov.cn)。
(三)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52-2809583。
本公告由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