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格审查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依据。在招考资格条件第3条所列专业中,凡不涉及大类的招考专业按所列规定专业要求,凡涉及大类的招考专业按本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及上述《目录》要求。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掌握。具体报考专业如下:
1.可以报考音乐学科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艺术教育。
2.可以报考美术学科的专业: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艺术教育。
3.可以报考信息学科的专业: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教育技术学。
4.可以报考电子商务学科的专业: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
5.可以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专业: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