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单独招生资格高校、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首批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学校。学院坐落在著名世界风筝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分为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占地25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20名,实行年度合同制,学院与其签订年度用工合同。欢迎有志之士前来报名!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潍坊职业学院招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4.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
5.关心、热爱学生,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校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考试办法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具体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招聘工作电子邮箱或者到学院直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1日。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对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自己能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对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考察。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者户口所在地出具政治历史审查情况、有无违纪情况、是否有参与法轮功等情况的政审材料。
5.体检。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6.签订用工合同。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学院与其签订年度用工合同,根据合同按月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有关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五、相关说明
1.受聘者工作地点:根据岗位安排在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或奎文校区。
2.学院与受聘者签订年度用工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3.应聘者向学院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邮政编码:262737 学院网址:www.sdwfvc.cn
报名地点:潍坊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清泽楼309房间)
联系电话:(0536)3083283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 rsc7153@163.com
2017年7月5日